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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正式在中国大陆地区认可香港保险业

来源:爱保单      日期:2018-07-20

5月16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北京会见香港保险监理处专员梁志仁,签署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险业监督关于开展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效评估工作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标志着中国保监会正式认可香港保险在中国大陆的地位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总结一下《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中国保险业与香港保险业将实现监管制度等效互认,即双方互相认可对方的保险业监管制度(中国内地为“偿二代C-ROSS”,香港为即将实施的“风险为本资本框架RBC”);

  • 香港保险将接受中国保监会使用“偿二代”对香港各大保险公司开展偿付能力评估,各位届时将看到中国“偿二代”体系下香港各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给中国消费者更全面的参考指导;

  • 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在监管等效基础上出台对香港保险业的各项优待政策。

《框架协议》的意义

《框架协议》的签署,无疑是香港保险在内地合规化经营的第一步。

香港保险业已经多次向相关方争取在内地开展业务。2017年3月,香港金融发展局发布报告《转危为机:香港作为保险中心及在再保险、海事保险和专属自保保险的发展》,报告总结了香港作为区域性保险中心面对的困难,并针对现时情况提出建议,包括与中国保监会签订偿二代“特区”身份协议、提供税务优惠、保险监管措施、业务推广、人才培养等。报告中指出,香港金融发展局有意与中国保监会达成协议,将香港作为偿二代框架下的“特区”身份,不归类为“离岸”的范畴。对于内地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的政策优惠,香港金融发展局希望可延伸至有“特区”身份的香港保险公司,内地与香港的保险监管机构开展合作监督。

2017年两会期间,香港全国政协委员、友邦保险(香港)区域执行总监容永祺先生发表两会提案,建议降低CEPA的保险公司准入内地经营门坎,容许香港具有规模的保险公司享有“国民待遇”地位,容许在内地独资经营寿险业务,放宽用中国银联卡在香港支付续期保费。

面对如今的世界经济环境,作为发达经济体的香港,这次得到中国监管部门认可,接受中国保险监管制度的监管,有利于香港保险业务在内地的合规化经营。

香港保险,也为中国居民提供优质的风险保障,中国没有限制香港保险发展的必要。更何况,香港乃中国的“特区”,为中国金融面向全世界的“门户”。中国保险业与香港保险业在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下一同进步、一同成长,对双方皆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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