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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金身终破!毕马威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来源:爱保单      日期:2018-09-21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一直是国内审计领域严谨和高执业水平的代名词!

在监管高压下,国内排名前几位的内资所不断纷纷中枪倒下,而“四大”依然安然无恙!

然而,“四大”的不坏金身终于被打破!

毕马威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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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鸟债券惊魂:2天从100元跌到15元

“帮凶”毕马威违背职业操守?

2018年3月初,停牌近一年半之久的14富贵鸟公司债复牌。复牌两天债券价格直接雪崩,从100元停牌价直接跌到了15元,首日跌幅83.14%,4个交易日内,跌幅高达91%。

“14富贵鸟”复牌后大跌的主要是投资者担心本息兑付的风险。特别是,富贵鸟公司集团创始人之一,富贵鸟执行董事林国强在2017年6月25日去世之后,为避巨额债务,其子女均放弃继承权,令市场大为恐慌。

此前,14富贵鸟的信用评级已经持续被下调至CC,展望负面。此外在债券复牌前,作为受托管理人的国泰君安也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作为受托管理人的国泰君安指出,“14富贵鸟”回售兑付日为4月23日,但发行人截至2017年末可动用的活期存款及流动资金不足1亿元,目前发行人回购资金及利息尚无确切安排,回售资金的偿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暴跌源于发行方富贵鸟(1819.HK)违规对外担保,现金断流,使公司陷入了债券兑付危机所致,这笔8亿元债券岌岌可危。另一笔2016年发行的,总额13亿的私募债,也同样身临险境。

复盘整个过程,这一幕原本也许是可以避免的。公开资料显示:富贵鸟的违规担保问题,早在2014年就已经开始发生,而该笔债券在2015年才发行,如果违规担保事宜能早为市场知悉,也许这场债券惊魂根本就不会发生,甚或债券根本就发不出去了。

这样说是有原因的,富贵鸟是一家港股上市公司。2014年和2015年的年报均经过审计,审计师正是鼎鼎大名的“四大”之一——毕马威。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和2015年,毕马威均对富贵鸟出具了标准审计意见,丝毫没有提及违规担保事宜。

如果毕马威严守职业操守,当好“看门人”,相关风险在几年前,也就是债券发行前就已经暴露。

翻查过去几年富贵鸟的财报和毕马威的审计意见,不禁让人怀疑:毕马威在审计过程中是否违反了职业操守?是否在客观上成为了富贵鸟“债券惊魂”事件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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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四大”也靠不住了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彭菁、孙文举、吴吉祥、程艺佳:

近期,我局对你们执行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和2015年公司债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发现你们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就2014年末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富贵鸟(香港)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实施函证,函证了2014年末富贵鸟(香港)有限公司3个账户,余额合计64,938.60万元的定期存款,但未函证上述定期存款是否被质押、用于担保或存在其他使用限制情况,也未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未函证的理由。

二、在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就2015年末富贵鸟(香港)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实施函证,函证了2015年末富贵鸟(香港)有限公司4个账户,余额合计25,000万元的定期存款,但未函证上述定期存款是否被质押、用于担保或存在其他使用限制情况,也未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未函证的理由。

三、在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就2015年末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实施函证,函证了2015年末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6个账户,余额合计30,000万元的定期存款,但未函证上述定期存款是否被质押、用于担保或存在其他使用限制,也未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未函证的理由。

四、在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就2015年末富贵鸟(香港)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由其前身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代章)实施函证,函证了2015年末富贵鸟(香港)有限公司3个账户,余额合计65,163.61万元的定期存款,但未函证上述定期存款是否被质押、用于担保或存在其他使用限制,也未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未函证的理由。

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二条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你所于2015年3月23日出具的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500729号)的签字会计师为彭菁、孙文举,2016年2月22日出具的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至2014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600059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孙文举、吴吉祥,2016年3月17日出具的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600795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孙文举、程艺佳。

按照《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所及注册会计师彭菁、孙文举、吴吉祥、程艺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现提醒你们关注以下事项:(一)你们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审计执业质量;(二)相关注册会计师应加强对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勤勉尽责履行审计工作义务。你们应当在2018年9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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